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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3/8/28 14:31:01 点击:3015 属于:推普宣传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3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推普周活动作为推广普通话、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措施之一,已成功开展了15年,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强化国民语言规范意识,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考虑节假日因素,国家将第16届推普周时间定为2013年9月11日至17日。根据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1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国家文化的繁荣发展,保障社会语言生活的和谐健康,增强国家语言实力,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共筑语言文字中国梦。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战略任务,积极响应并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战线和各相关行业系统要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在构筑和实现中国梦进程中的作用,切实增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构筑语言文字中国梦。语言文字中国梦就是增强国家语言实力的梦,是提高国民语言能力的梦,是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梦,是描绘美丽中国的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区、各行业和各单位要以推普周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与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和国家软实力建设的关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关系;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关系。语言文字既涉及国家核心利益,又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有着重要意义。
(二)突出主题。本届推普周要围绕“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宣传主题,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激发国民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觉规范使用意识。各地和各部门应以推普周为契机,突出宣传主题,加大工作力度,注重政策把握和宣传实效,不断提高推普周的大众知晓度和宣传影响力。把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做为实现语言文字中国梦的最重要工作,认真学习并落实《吉林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意见》,结合中国梦的教育宣传工作,倡导“用普通话讲述中国梦,用规范字书写中国梦”,共同构筑语言文字中国梦。
(三)行业联动。构筑和实现中国梦,需要全社会成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字素养对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指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应充分利用好推普周这个已形成品牌效应的宣传平台,发挥整合引领作用,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指导学校的宣传活动;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指导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宣传,发挥主流渠道作用;文化行政部门要指导文化团体在表演活动中增加相关元素;各级共青团组织配合各单位、各行业部门组织青年开展相关活动;军队和武警部队各级政治机关,应结合实际,开展切实有效的推普宣传活动。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升各行业干部职工素质和工作质量以及加强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及社会宣传实践活动。
(四)城乡并重。各地在不断提高城市普通话普及水平和社会用字规范化的基础上,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并进一步加大对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关注和支持。边远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做好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把在农村和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与提高当地劳动力就业水平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落实便民、惠民等民心工程相结合,切实将好事办好。
(五)创新形式。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推普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方和各行业系统应继续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广播影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刊发推普信息和宣传材料,也要主动尝试使用网络、手机、户外显示屏等新媒体加强宣传,尤其是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形式对年轻受众加强宣传。要创新活动形式,使推普宣传雅俗共赏喜闻乐见。
(六)整合推进。把推普周宣传与其他语言文字工作项目相结合,整体推进。各市(州)要把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纳入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准备工作中。结合评估要求,借助推普周宣传契机,有力推动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推普周活动,扩大语言文字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促进学校和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提升。
四、活动安排
(一)各级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新闻出版和广电、军队、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和组织,都要从各自常规工作与语言文字密切相关的角度,结合“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宣传主题,利用推普周的宣传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推普周期间,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开展相关主题班会、团会、队会以及经典读写等活动。利用校报、板报、墙报、手抄报、广播站和网络等校园媒体开展学习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和规范知识的活动。
(三)开展群众性宣传和咨询活动。以诵读形式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为内容,高等学校组织学生志愿者开展广场表演和宣传活动。中小学校可在校园附近开展推普宣传和咨询活动。悬挂标语条幅,营造宣传氛围。
(四)省教育厅和省语委将继续印制国家统一制作的宣传画,编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知识手册,发放给相关单位,宣传普及规范知识,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程度。
(五)省教育厅和省语委将举办第13届吉林省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比赛,以比赛活动推动宣传工作。
(六)各地报纸、电台、电视台要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知识为核心,制作播出推普专题栏(节)目,并对各地推普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电台、电视台要滚动播出国家统一制作的推普公益广告。
(七)各地、各单位要印制张贴或在网络上发布国家制作的推普周宣传海报。各地和各行业系统也可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地特色,利用社会力量的支持赞助,自行设计制作各种推普宣传品,向社会广泛发放,进一步扩大推普周活动的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效果。
(八)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语文社团、推广普通话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使推普周活动更加贴近百姓生活,增强时代感、互动性和亲和力。
(九)省教育厅、省语委将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协调省内三大通信公司,在推普周期间,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推普周”公益短信。
五、相关事项
各市(州)、各高校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本地、本单位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8月30日前上报省语委办,省语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巡视、观摩、检查。推普周总结9月30日前报省语委办。了解吉林省语言文字工作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情况,请登录吉林语言文字网(http://www.jlyywzw.net/)。
联系人:杨立兴 戴竹君 联系电话:0431-88905398
E-mail:jlsyyw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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