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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语言生活 减缓语言冲突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语言文字网 日期:2013/7/9 10:00:42 点击:2986 属于:学术研究
/01/2013
北京语言大学党委书记
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委员
李宇明
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委员
李宇明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为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了《国家语言文字事业中长期改革与发展纲要》。纲要内容丰富充实,切合时宜,亮点纷呈。其中,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是纲要的亮点之一,也是国家语委多年来确定的工作目标,反映着语言规划的时代精神。
语言(也包括文字)职能主要分工具和文化两大范畴,且这两大范畴又都有显性和隐性两种形态。就工具范畴看,语言作为显性的工具是用于交际,作为隐性的工具是用于思维。就文化范畴看,语言既是文化的重要组成,同时也是文化最为重要的承载者,这是语言的显性文化职能;语言的隐性文化职能是起到身份认同、情感依存的作用。
百余年来,我国因语言国情所定,一直侧重于从显性工具的角度规划语言,要者有四:其一,统一民族语言和国家语言,消减方言、语言严重分歧带来的交际障碍。其二,进行汉字的整理与改革,为一些少数民族设计文字或进行文字改革;当年还为这些文字全力配置印刷设备,近几十年专心于进行面向计算机的国际编码,使中华语言文字进入电子时代。其三,探索汉语拼音的各种方法,最终制定了《汉语拼音方案》,使国家通用语言有了优越的拼写和注音工具。其四,大力开展外语教育,以期跨越国家发展中的外语鸿沟。这些语言规划,保证了国家政令畅通,为各民族、各地区、甚至为海内外的相互交流提供了方便,为国家的信息化奠定了基础,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做出了贡献。
这些语言规划主要是改善语言的工具职能,当然也兼及语言的文化职能,比如一些少数民族的语音、文字规范化工作等。当今之时,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已经成为不胫而走的强势语言,全国已有70%左右的人口能够使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已是响彻大江南北的时代强音。当此之时,当此之世,语言规划也应当以时以势逐渐调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作重心应由“大力推广”向“规范使用”转变;语言规划在继续关注语言工具职能的同时,要更多关注语言的文化职能。
规划语言的文化职能,首先要坚持“语言平等”的理念。语言平等是民族平等的宪法精神、人人平等的普世理念在语言政策、语言观念上的体现。要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珍重各民族的方言,同时也要平心对待外国语言文字。
其次要具有“语言资源”意识。中华民族的语言文字(包括方言土语),贮存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和“文化基因”,镌刻着“我是谁?我从哪里来?”的文化身世说明书,滋养着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科学卫护它,传承研究它,开发利用它。
第三要理性规划“语言功能”。由于历史上的多种原因,各语言的发育状态和能够发挥的语言职能是有差异的,比如:在使用人口多少、有无方言分歧、有无民族共同语、有无文字、拥有的文献资料、适用的社会领域等等方面,都各不相同甚至大不相同。因此,应在“语言平等”理念基础上,根据语言的实际状态进行合理有序的语言功能规划,在语言生活中各自发挥应当发挥的作用。
第四要遵循“自愿自责,国家扶助”的方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各民族如何规划自己的语言,民族自治地方如何规划自己的语言生活,应当按照本民族本地方的意愿进行决策,并为这些决策负责。当在进行和实施这些决策而需要国家帮助时,国家应依法提供智力、财力等方面的援助与扶持。
中国是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多文字的国度,拥有丰富的语言文字资源,但也存在着或显或隐、或锐或缓的多种语言矛盾。对这些语言矛盾认识不足,处理不当,就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发生语言冲突,语言财富变成“社会问题”。语言矛盾是社会矛盾的一种,也是表现社会矛盾的一种方式,甚至在某种情况下还是宜于表现社会矛盾的一种方式。近些年,中国的各项改革都进入“深水期”,语言矛盾易于由少增多、由隐转显、由缓变锐,许多社会矛盾也可能用语言矛盾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中国也可能进入了语言矛盾容易激化、甚至容易形成语言冲突的时期。
在这一新的历史时期,科学地进行语言规划,特别是重视对语言文化职能的规划,特别是重视从语言的隐性文化职能上进行语言规划,就显得特别重要。这就需要深入了解语言国情,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规划做到实事求是;这就需要着力研究语言冲突的机理,透彻剖析国内外语言冲突的案例,制定预防、处理语言冲突的方略,建立解决语言矛盾、语言冲突的有效机制;这就需要密切关注语言舆情,了解社会的语言心理及舆论动向,见微知著,提高对语言冲突的防范应对能力。
当然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意识,树立科学的语言观,特别是树立科学的语言规范观和语言发展观,处理好中华各语言、各方言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本土汉语与域外汉语的关系,处理好母语与外语的关系,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并通过语言生活的和谐促进社会生活和谐,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